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十二五”期間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意見
作者:呂梁市殘疾人職業技能學校 發布時間:2018-07-18 點擊數: 2475次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9〕41號)和《山西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精神,進一步加快我省特殊教育事業發展,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合法權益,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十二五”期間進一步加快我省特殊教育事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工作目標,完善特殊教育體系
(一)全面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和質量?!笆濉逼陂g,要將提高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作為重要任務,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一步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率。到2015年,城市和經濟教育較發達的縣(市、區)適齡視力、聽力、智力殘疾兒童少年(以下簡稱“三類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率要達到95%以上,在此基礎上積極創造條件,努力滿足其他各類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需求;其他縣(市、區)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要逐年提高,努力達到85%以上,基本滿足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需求。
繼續堅持“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以特教班和隨班就讀為主體”的特殊教育格局,各市都要建設好一所以上規模較大、條件優良、中等教育層次以上的特殊教育學校,3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區)要建設一所標準化的特殊教育學校,其他縣(市、區)要在普通中小學附設標準化配置、規范化教學的輔讀班。進一步加強對特殊教育學校、特教班和隨班就讀工作的規范化管理,提高教學質量。
(二)積極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適應時代發展要求,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在市級特殊教育學校設立殘疾人高中教育部(班),滿足殘疾學生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需求。發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要以職業教育為主,在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基礎上,切實讓學生掌握良好的勞動技能和職業技能。普通高中學校也要積極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學生。
(三)加快推進殘疾人高等教育和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發展。省屬普通高校要依據有關法律和政策招收符合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不得因其殘疾而限制招收,并為殘疾學生創造學習生活條件。要為殘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學歷教育、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提供方便,滿足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教育、民政、衛生和殘聯等部門要協調配合,相互合作,采取多種形式,積極舉辦殘疾兒童早期干預和教育訓練,試點開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逐步開展0-3歲殘疾兒童的早期干預、早期教育和康復訓練。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學前特殊教育機構,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
二、完善特殊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四)堅持特殊教育經費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原則,努力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各級人民政府要將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全面納入義務教育保障范圍(包括特教班和隨班就讀學生),根據實際情況,逐步調整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保證特殊教育學校正常辦學需要。隨班就讀學生的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參照特殊教育學校學生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發放,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提高。在民辦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免收學雜費,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公辦特教學校公用經費標準予以補助。設立特殊教育補助經費,用于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和教師培訓工作,并隨著財力的增長逐步提高。按照彩票公益金使用的政策和原則,逐步加大社會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殘疾兒童少年特殊教育的力度。積極吸引和鼓勵社會力量捐助特殊教育。
(五)進一步完善殘疾學生助學制度。對特殊教育學校(班)學生和在普通中小學校隨班就讀的殘疾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農村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生發放生活補助,補助標準不低于當地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標準,所需經費由政府統籌,納入財政預算。民政、殘聯等部門還要將特殊教育學生納入當地殘疾人生活補助范圍,通過多種方式對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和隨班就讀家庭困難學生給予幫扶。同時,要做好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階段殘疾學生資助工作。普通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要將殘疾學生納入國家助學體系,優先享受國家助學金。在特殊教育學校職業高中班(部)就讀的殘疾學生也應享受國家助學金。
(六)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和配備的投入,不斷改善學校辦學條件,配足、充實教學設施及康復訓練設備。要把特殊教育學校納入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計劃,加強學校校舍建設和維修改造力度,消除校舍安全隱患。要把特殊教育學校信息化建設納入本地教育信息化建設范圍,加強軟硬件建設,建好本地特教信息平臺,促進特殊教育優質資源共享。
三、進一步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教師素質
(七)大力加強特殊教育教師的培養、培訓工作。進一步加強陽泉師范高等??茖W校特殊教育專業建設,繼續穩定招生規模,為我省特殊教育提供素質優良的教師資源。有條件的高等師范院校也要開設特殊教育專業,其他高校師范類專業開展多種形式的特殊教育專業化教育。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特殊教育教師進行專業培訓,“十二五”期間力爭所有特殊教育學校(班)專任教師接受一輪升級專業化培訓。要將特殊教育師資的繼續教育和骨干教師培訓工作納入當地繼續教育和骨干教師培訓計劃,力爭在3年內使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學歷合格率達到全省平均水平,切實提高特殊教育教師的專業水平。
(八)認真落實特殊教育教師編制。各地要認真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山西省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及實施意見的通知》(晉政辦發〔2003〕29號)中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師生比13的編制標準要求,全面核定教職工編制,未配齊的要于2012年底前足額配齊。要為寄宿制特殊教育學校配齊生活教師,保證殘疾學生安全和健康。
(九)不斷提高特殊教育教師待遇。特殊教育學校實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必須保障特殊教育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實行國家規定的津貼制度,并按照國家規定逐步提高津貼標準,吸引和鼓勵各類優秀人才到特殊教育學校長期任教。對普通學校主要承擔殘疾兒童少年教育任務的教師可按照規定參照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標準給予崗位津貼補助。教育部門在特殊教育教師評先、評優等方面也要給予傾斜。
四、深化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全面提高學生素質
(十)更新教育觀念,深化教學改革。特殊教育學校要堅持以全面提高殘疾學生素質為根本宗旨,以培養學生樹立自尊、自愛、自信、自強、自理的精神和社會適應能力為主要目標,使不同類型、不同程度的殘疾學生都能通過教育得到發展。要堅持文化知識教育和職業技能教育相結合,改進教學方法,切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十一)立足學生實際,促進全面發展。根據殘疾學生身心特點和發展規律,積極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教育,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文明習慣養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等工作。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場所、教育教學設施、衛生保健設施的建設,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體育活動和藝術類課程,充分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和特長,豐富學生課余生活。特殊教育學校要把學生的身心健康作為教育教學的重要內容,根據學生的殘疾類型和程度有針對性地進行康復訓練,提高訓練質量。
(十二)強化職業教育,促進殘疾學生就業。要特別重視勞動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和職業教育,對低、中年級學生實施勞動教育,培養學生熱愛勞動、珍惜勞動成果的思想,培養從事家務勞動和簡單生產勞動的能力,養成良好的勞動習慣。要結合學生特點和本行政區實際對高年級段學生實施勞動技術教育、職業教育,并開展相應的職業技能鑒定,提高學生的勞動和就業能力。各級人民政府要在經費、場地、設施設備等方面積極支持學校開展勞動技能和職業教育,同時要幫助解決好學生畢業后的就業問題以及就業后的培訓、職業技能鑒定、繼續教育等問題。各地要采取措施,興辦或支持特殊教育學校舉辦校辦企業,使之既是殘疾學生勞動技能和職業教育的實習基地,又是畢業生就業的勞動場所。
(十三)加強特教班和隨班就讀工作的指導。要把做好普通學校特教班和隨班就讀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普通中小學校對有條件隨班就讀的學生不得拒收,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鼓勵普通學校招收殘疾學生;加強對普通學校特教班和隨班就讀教學工作的指導,建立普通學校特教班和隨班就讀的教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教學質量,降低輟學率,支持隨班就讀學生較多的學校建立資源教室,配備指導教師。特殊教育學校要定期派出教師對普通學校特教班和隨班就讀的教學工作進行巡回指導,特殊教育研究部門要研究探索提高普通學校特教班和隨班就讀教學質量的有效途徑。
(十四)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進程。要結合教育信息化工程的推進,為特殊教育學校創造開展信息技術教育的條件,加強特殊教育學校計算機、多媒體和殘疾人學習輔助軟件等信息技術設施設備的配備力度,構建特殊教育信息交流平臺。特殊教育學校要根據殘疾學生的特點積極開展信息技術教育,充分發揮信息技術的優勢和作用,提高殘疾學生運用信息技術的能力。
(十五)加強教學研究,營造科研氛圍。努力建設一支理論素養高、專業能力強的特殊教育科研骨干隊伍,提高特殊教育科研質量和水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屬的教學研究部門和科學研究部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特殊教育研究人員。特殊教育學校要鼓勵教師結合實際進行教學與科學研究,提高教師的業務水平。
五、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推進特殊教育事業發展
(十六)尊重和保障廣大殘疾兒童少年的教育權益,加快發展特殊教育,是新時期教育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進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必須切實轉變觀念,強化責任意識,把特殊教育作為義務教育的薄弱環節予以大力加強,把加強和發展特殊教育作為“十二五”期間我省教育科學發展的工作重點,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提高我省特殊教育發展水平。
(十七)建立健全特殊教育督導評估制度。將特殊教育事業發展與當地九年義務教育工作緊密掛鉤,納入各級政府教育目標責任制的重要內容。省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特殊教育的督導與評估,對各地特殊教育工作進行專項督促檢查。
(十八)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發展改革、教育、財政、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編制、殘聯等部門要全面落實國家有關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對特殊教育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將特殊教育事業的發展納入當地經濟、社會和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動員全社會力量支持特殊教育,全面推進全省特殊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